节能产品认证制度是国家经贸委为配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的有效实施而推出的一项重要节能措施,是适应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,旨在推动节能技术进步,促进用能产品的健康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,维护生产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。
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所有权属于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,使用权归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。凡盗用、冒用和未经许可制作本标志,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。
认证模式
可选的认证模式有:
模式 1:产品检验+初始工厂检查+获证后监督。
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:
a. 认证的申请
b. 产品检验
c. 初始工厂检查
d.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
e. 获证后的监督 模式 2:
模式 2:产品检验+获证后监督。
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:
a.认证的申请
b.产品检验
c.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
d.获证后的监督
获证后监督是指获证后的跟踪检查、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,两种方式之一或组合。 对于持有电动机产品 CQC 节能认证证书的企业,可采用模式 2 实施认证,其他生产企业应采用模式 1 实 施认证。